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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设立高企培育奖励资金,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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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9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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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,规模以下企业奖励30万元,对复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减半。”在9月6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王喜林表示,除了这项奖励措施,黑龙江还推出了一系列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措施。

  王喜林说,企业是市场主体,也是科技创新的主体,是经济的细胞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提升企业创新能力,是国家和黑龙江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、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一项重要任务,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更是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。

  黑龙江省一直高度重视培育科技型企业,2015年以来,黑龙江省已实施“两轮”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,推动培育科技型企业,截至2020年底,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了1932家。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,黑龙江省仍然存在高企数量偏少、企业规模偏小等问题。

  王喜林介绍,除了设立高企培育奖励资金,黑龙江还有比较系统的培育举措。在黑龙江省今年刚刚颁布实施的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中,提出了系列支持科技型企业的举措。具体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,主要表现在稳住存量、提升数量、做优质量上。

  在稳住存量方面,更多发挥市(地)培育主体作用,细化年度任务目标,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等联系和服务工作;在扩大数量方面,积极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,发挥孵化器等孵化载体服务作用,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,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。同时,依托各类高新区,开展科技成果招商及转化对接活动,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落户黑龙江省;在做优质量方面,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,支持建立研发机构、承担科技计划项目。优化投融资环境,发挥政府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,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直接融资,对符合条件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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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设立高企培育奖励资金,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万元

发布者:网站管理员 | 浏览数: | 更新时间:2021-09-07
  “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,规模以下企业奖励30万元,对复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减半。”在9月6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王喜林表示,除了这项奖励措施,黑龙江还推出了一系列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措施。

  王喜林说,企业是市场主体,也是科技创新的主体,是经济的细胞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,提升企业创新能力,是国家和黑龙江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、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一项重要任务,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更是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。

  黑龙江省一直高度重视培育科技型企业,2015年以来,黑龙江省已实施“两轮”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,推动培育科技型企业,截至2020年底,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了1932家。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,黑龙江省仍然存在高企数量偏少、企业规模偏小等问题。

  王喜林介绍,除了设立高企培育奖励资金,黑龙江还有比较系统的培育举措。在黑龙江省今年刚刚颁布实施的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中,提出了系列支持科技型企业的举措。具体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,主要表现在稳住存量、提升数量、做优质量上。

  在稳住存量方面,更多发挥市(地)培育主体作用,细化年度任务目标,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等联系和服务工作;在扩大数量方面,积极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,发挥孵化器等孵化载体服务作用,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,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。同时,依托各类高新区,开展科技成果招商及转化对接活动,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落户黑龙江省;在做优质量方面,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,支持建立研发机构、承担科技计划项目。优化投融资环境,发挥政府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,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直接融资,对符合条件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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