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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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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5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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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成都高新区

  对“四派人才”(蓉归派、海归派、学院派、创客派)创办的科技创新类企业,给予最高3年、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;视团队规模提供5套以内的人才公寓;保障提供相对应的子女入学学位、购房资格。

  若所设立企业获得风险投资,则按照股权融资额的10%给予启动资金支持,其中一般“四派人才”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50万元,高层次“四派人才”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500万元。

  福州高新区

  对注册在福州高新区的台青创业企业,符合条件的给予为期3年的租金补贴,最高不超过1万元/月;对在福州高新区注册、具有法人资格的台商独资或台资绝对控股的中小微工业、软件企业,在获得福州市级奖补的基础上,福州高新区再给予10%奖励或补助等。

  对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,在福州市给予资金奖励的基础上,福州高新区将再按市级补助金额的50%予以配套奖励,最高可达100万元。

  西安高新区

  每年设立1亿元硬科技企业专项资金。择优对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“在孵—雏鹰—瞪羚—小巨人—独角兽”等不同发展阶段予以支持;在用房用地、项目申报、资质认定、投资融资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。

  每年设立1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。每年新培育1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;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。

  淄博高新区

  对新入驻的人工智能企业,租用区域内场地,用于研发办公、总部运营或者中试生产,按照核定价格以及面积,自承租之日起,给予前三年租金全额补贴,第四、第五年租金减半补贴。

  对能形成独立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、1000万元、2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的,按照晋级补差价原则分别给予50万元、100万元、2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的奖励。(邓淑华/编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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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网站管理员 | 浏览数: | 更新时间:2021-05-31
  成都高新区

  对“四派人才”(蓉归派、海归派、学院派、创客派)创办的科技创新类企业,给予最高3年、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;视团队规模提供5套以内的人才公寓;保障提供相对应的子女入学学位、购房资格。

  若所设立企业获得风险投资,则按照股权融资额的10%给予启动资金支持,其中一般“四派人才”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50万元,高层次“四派人才”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500万元。

  福州高新区

  对注册在福州高新区的台青创业企业,符合条件的给予为期3年的租金补贴,最高不超过1万元/月;对在福州高新区注册、具有法人资格的台商独资或台资绝对控股的中小微工业、软件企业,在获得福州市级奖补的基础上,福州高新区再给予10%奖励或补助等。

  对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,在福州市给予资金奖励的基础上,福州高新区将再按市级补助金额的50%予以配套奖励,最高可达100万元。

  西安高新区

  每年设立1亿元硬科技企业专项资金。择优对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“在孵—雏鹰—瞪羚—小巨人—独角兽”等不同发展阶段予以支持;在用房用地、项目申报、资质认定、投资融资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。

  每年设立1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。每年新培育1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;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。

  淄博高新区

  对新入驻的人工智能企业,租用区域内场地,用于研发办公、总部运营或者中试生产,按照核定价格以及面积,自承租之日起,给予前三年租金全额补贴,第四、第五年租金减半补贴。

  对能形成独立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、1000万元、2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的,按照晋级补差价原则分别给予50万元、100万元、200万元、500万元、1000万元的奖励。(邓淑华/编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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